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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白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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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检举] 一个老斑竹投诉一个新斑竹:小小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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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发表于 2006-7-15 14:44 | 只看该作者
按事实说话 根据论坛上的分数和发贴质量看 妖龙不够资格做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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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发表于 2006-7-17 17:48 | 只看该作者
楼住的投诉内容我想我看明白了。。。 但是。。您希望我交代什么呢。。是我的管理错误,还是我的态度不好呢? 针对你说的几点,我作以下回复。 1、我之所以来职场做斑竹,并不是为了出风头,过官瘾。是因为发现身边很多学弟、妹不知道可以做什么工作,眼光不到位,容易上当,不是说我要做好人,而是发现我的经验是可以帮别人的。只是为了帮助,如果说,可以不做版主也可以完成我的主张,那当然是好的。出于这个想法,我来竞争版主,也许我是没能力,没人脉,没素质,没服众的人气,但是,我比那些有能力,有素质的人敢做。既然有这个版块,为什么要放置一边,没人管理,乱做一团呢?所以我做了。说实在,我早就知道要得罪人。要是我喜欢做版主,我大可以去别的论坛的水吧来做。因为我喜欢水吧。说到这里,我想说,你跟我说共产党、跟我说法律,好我告诉你,过去这个版块没人管理,所以什么都有,我对你的处理不是针对你,而是示范性的对我的版规进行实现。那个招聘贴里很典型。你若了解中国政治史,法制史,你自然明白。何况,法律上还有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 2、就你看来,我的态度是有问题的。那么你的第一个短消息给我的是什么呢,就知道你不敢拿出来。摆了一副老干部,老军官,老领导的扯皮的态度。大言不惭的说什么我注册是几几年,你是后来的怎么怎么样的。你以为你是元老或者什么老人就可以有特权吗。好,用你的话说,退一万步讲,就算我处理失当,你是不是可以说说哪里不妥,之后再“教育”呢?不知道你明白回音的道理不。如果我在态度上有问题,那么,责任将是共同责任。 3、我在论坛上的时间不多,就我上论坛的本意而言,我不是来混论坛的。我是想认识点新的面孔,我的目标达到了,而且是不错的人,是可以做朋友的。而他们是什么人,和我是什么人,有什么影响到你老人家吗。是不少人觉得我在短短几天,分数上来的快,有问题,还有一些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对论坛负责的人,公开指责我的问题。在这些人眼里,我就是一个居心不良,人品颇贱的败类。还要把和我有关系的人都骂够,最后是把我一拖到底,才算完。我说了,认识的角度不一样,分扣就扣。回头我还可以上来,没个20点贡献,我一样喝酒吃肉。我可以不上来,但是有必要为了几个跑龙套的就离开这个属于大家的地方吗? 4、楼主你认为我把这个版块当成自己的了,是吧。那你做版主时,是怎么看待你管理的地方呢?你又是为什么做版主的呢? 是不是觉得你是老领导,你的所作所为就都应该另眼相看呢?一个人受不受人尊敬,不是说的,是做的。你认为你如此浪费公共资源(还是恶意的),是不是一个“老人”应该做的呢?你也知道这里是大家的地方,那么,你有爱护过吗?如果有,为什么还会在非聊天的区域里,大聊特聊呢,难道就因为你和其他几个人是老人、老版主?你自己想想,你回的贴对求职的人有意义么?说别人的时候,口水横飞;说自己的时候呢,蔫了! 5、对于你提出的,对求职招聘版的斑主的招聘,还要加一条,能伏众。同理,武汉市劳动局的所有的工作人员都要有伏众的能力或能量。之后,依您的意思就是说,没这能力的人的管理,大家都可以投诉或举报、扯皮!有此能力者,则大家都应该把乱管理和错误管理当成叉烧,嚼两下,咽了就得了。之后,您老人家又可以大张旗鼓的浪费了,因为肯定是你认识的或您的后辈。而我这样的,又臭,又拽,让您老人家丢分了,还态度不好,是不可以作版主地。呵呵,你直接说让我下来就是了,怎敢浪费您老的口水!? 6、恐龙兄刚看到此贴时,说了句“啊,还加精了”。我想说,看来我真的错了,连这个投诉区都可以灌水加精华,那职区也一样可以,那我制定斑规来得罪人,不是错了是什么呢?我在之前,别人的投诉中阐述自己的意见都要被扣贡献,而此贴乱七八糟,什么水都有,还是精华的,我无语了。是我的觉悟低,还是这里的一些人觉悟高,我想,是我低。低的很! 7、如果说,有人认为我应该消失,那好,我会注册个小小的马甲,来上来支持这部分人的想法。我想我的贴的名字就叫《小小妖龙,我看你不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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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发表于 2006-7-17 17:58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冷笑一声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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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
发表于 2006-7-17 18: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曼佗罗 于 2006-7-17 17:58 发表 呵呵.... 冷笑一声闪人.
我好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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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
发表于 2006-7-17 18: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曼佗罗 于 2006-7-17 17:58 发表 呵呵.... 冷笑一声闪人.
我连笑都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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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
发表于 2006-7-17 20:43 | 只看该作者
加精原因我在前边帖子里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是由于几位前辈对论坛发展的一些精辟讨论 我也很明确的说了此事了结之后我会给帖子更改一个合适的标题 并不针对你被投诉这件事 认真看看前边的帖子 不要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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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
发表于 2006-7-17 20:47 | 只看该作者
工作完了``` 发表下个人意见————搭车冷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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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发表于 2006-7-17 21:48 | 只看该作者
事情本已告一段落了随着论坛的恢复又浮出水面 我的意见是: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 光在这打嘴巴官司,没用 看看职场版块下个阶段的走向再做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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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
 楼主| 发表于 2006-7-18 13: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小小妖龙 于 2006-7-17 17:48 发表 楼住的投诉内容我想我看明白了。。。 但是。。您希望我交代什么呢。。是我的管理错误,还是我的态度不好呢? 针对你说的几点,我作以下回复。 1、我之所以来职场做斑竹,并不是为了出风头,过官瘾。是因 ...
从你的回复,我可以看出,你很能说。。但是,我觉得你已经把问题的方向转移了,或者说你没理解不了不的意思? 第一 我那帖子浪费资源?那么我想从两个方面告诉你, 1,我可以说我那一贴对同学门找工作很有用处,应为从某些方面来说,他们可以从中学到如何和一个成功者拉关系套近乎,说难听点就是拍马屁。虽然不是很高尚,但是,这是你们今后职场必须学到的。 2,对于一个你上任之前很久的帖子,我认为没有必要拉出来枪毙,如果你有其他意见,我们可以把这个东西拉出来投票,看看大家的意见。关于你提什么诉讼时效的问题,那完全是扯蛋。道理你好好想想,想不懂我来告诉你这个道理。 第二 关于你说的什么你不是为了分啊,我应为被扣了分而跟你扯皮啊,昏,随便问一下跟我熟悉点的人?我 是不是个在乎分数的人?我如果是喜欢分,喜欢水的人,我现在少说也应该有个万把分了。 第三 我从没说要什么摆老人的架子,就要搞特殊,你说我不敢把我说的话贴出来?你大可以贴出来,我这里是没有原话才贴不了,你难道不知道不点保存的话这里不能保存发送出去的消息? 第四 你不服我没有问题,但是做为一个领导者,大家不服你的话,后果我就不用我说了吧?自古以来,得民心者得天下,失道者寡助,我想你 不会不了解这个道理~~~~~~~~ 多的不说了,就只看下这个帖子里对你的反对人群的意见,就可见一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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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
发表于 2006-7-18 14:22 | 只看该作者
和他们一样 我也冷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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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
发表于 2006-7-18 17:44 | 只看该作者
小白GG`` 先打住`` 恐龙都说了`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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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
发表于 2006-7-18 17:44 | 只看该作者
按传统冷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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