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一个商标不值得发个帖的。但看到申请日期后,我只想说。gov的效率真低下。还是山寨好。
以下是引用J.Wong在2008-11-13 16:08:00的发言:
魅族的商标在国际注册也是全类别的,防止别的类别被恶意注册
以下是引用J.Wong在2008-11-13 16:04:00的发言:
还有还几类都成功注册了,但电子类的要慢一点,今天我们也把这些资料传给工信部了,不知道能不能过
实际上工信部也可能根本拿不出要求我们提供商标注册证的正式文件条文,即使有也是和目前商标法规定的相冲突的,
魅友不是有搜集到k-touch商标还没注册成功却可以取得入网许可的例子吗
也许有些事情领导觉得ok就ok,不ok就不ok,
你能怎样,有些事情本来就不是我们能把控的
[ 本帖最后由 色 于 2008-11-13 17:04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