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大校园社区

标题: 投诉孤独光芒同学 [打印本页]

作者: 彩虹糖    时间: 2009-5-15 13:00
标题: 投诉孤独光芒同学
本帖最后由 彩虹糖 于 2009-5-15 13:14 编辑

昨天去疯子那里送点东西给他,无意中看到版主会议室的帖子。
碎碎那个帖子里面。这次也有人借用他人ID。
这次你怎么就不处理了。
是因为这次是小事么。还是因为借人ID是小事。
怎么没见你有任何的处理。
当初我就是借ID给好朋友用了一下。
你是怎么处理我的。
借ID是我的错,是我当初没有看过阿香哥的那个置顶帖子的论坛的规章制度。
你当时的处理:彩虹糖:在事发后依然未能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公然出借帐号给“不吃鸡蛋”进入会议室回帖发贴,影响恶劣。撤销其荣誉版主头衔,并扣除积分500。
那个时候小刚同学也只用了我的ID发了个道歉帖。硬是让你说成我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事发那天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事。也是第二天被处罚的时候才知道这个事情。

是的,这么多年了。从05年到现在我是经常在论坛犯错还是怎样,至于你那样处理我么。
大家在论坛上也可以说都是朋友。我真的没有在针对这次ID被借出去同学。
我和他也是好朋友。我只是不满孤独光芒同学当时给我的处理态度。

再次说明,我没有针对任何人。只是针对这个事。。
作者: 81小太极81    时间: 2009-5-15 13:04
这个沙发不好占·····
么样说列····唉····什么事情不管是哪个·····一视同仁才好说清白·····不同的对待真的蛮打击人···也蛮打击积极性滴·····
作者: °紛亂︴    时间: 2009-5-15 13:25
想想也是,当时我是拿的SHE的号扣别人的分,但是拿彩虹糖的号就只是发道歉贴,没有干任何别的事情。

算了吧,都这么多年了,糖糖同学消消气,

感觉有点像挖坟,鞭尸啊~~
作者: 81小太极81    时间: 2009-5-15 13:31
唉····柔弱小女生伤心难过···那是生气嘛····赶紧的去帮着劝劝那丫头···可别出啥意外啊·····当年人家都哭成那样了····想想就心痛····唉·····
作者: tdyyxhp    时间: 2009-5-15 13:45
上次对LZ的处理确实是重了点 因为那个事情闹大了点
这次没人闹就没处理了 不过我觉得事情都过去了 TT你还是放下的好
作者: 81小太极81    时间: 2009-5-15 13:53
上次对LZ的处理确实是重了点 因为那个事情闹大了点
这次没人闹就没处理了
tdyyxhp 发表于 2009-5-15 13:45



这句话我觉得说得有道理有深度·····
作者: 死脸是一种病    时间: 2009-5-15 15:21
说去说来,就是荣誉版主的权限太低了....
建议考虑一下,毕竟之前的版主对于现在的管理也会有想法,也会有建议.
恐龙的回帖好像也已经说明了..
作者: 81小太极81    时间: 2009-5-15 16:14
楼上这孩子说的中肯·······
作者: 小贝贝    时间: 2009-5-15 16:16
说去说来,就是荣誉版主的权限太低了....
建议考虑一下,毕竟之前的版主对于现在的管理也会有想法,也会有建议.
恐龙的回帖好像也已经说明了..
死脸是一种病 发表于 2009-5-15 15:21

小碎碎同学。这个不是荣誉版主权限的问题。
我只是单说借ID这个事。
当时小新也没有问过我。
也没有听我的解释。直接处罚。
恐龙哥哥是解释了。信任才借出的ID。
作者: 死脸是一种病    时间: 2009-5-15 16:21
9# 小贝贝


也不是呀,因为荣誉版主不能进会议室,所以才出现借ID的情况....
作者: 小贝贝    时间: 2009-5-15 16:26
荣誉版主现在也就是普通的会员。
是的。曾经是对论坛做过贡献。
这点大家都知道。刚才我看了勋章才知道。
版主离职以后,都是荣誉版主。
有这样的规定,荣誉版主可以借ID。进会议室么。
作者: 小贝贝    时间: 2009-5-15 16:30
刚才我又看了一下。
小刚当时是用了我的ID以后才撤销荣誉版主的。
对不吃鸡蛋的处罚:封ID,并撤销其“°紛亂︴”ID的荣誉版主头衔,并扣除积分1000。
如果荣誉版主能进去发帖,回帖。也不会有当初那一出。
作者: 1001次回眸    时间: 2009-5-15 16:33
是啊   荣誉版主不能进会议室  不能看回收站的帖子
作者: 81小太极81    时间: 2009-5-15 16:47
本帖最后由 81小太极81 于 2009-5-15 16:48 编辑

综上所述···我悟出两点可能性(备注:是可能性)···
1,制度不健全,荣誉版主没法进去发言(今天是说荣誉版主明天不知道又是谁,虽然现在说荣誉版主貌似还有点理由,毕竟是前版主,贡献者);
2,或者就是除了现任版主某些人为什么要想法设法进入?我认为做事要么一视同仁,不然的话,要么直接开放版主会议室算了····免得出现一些不和谐····还会让人觉得坛高层奖惩不平衡·····
作者: huangxy318    时间: 2009-5-15 16:58
做为一个普通的  一直在关注论坛的水民  想说一句
在论坛这个还不算太大的圈子里 一定要公平 我总有一点想法就是论坛可以从小做大  但一定要规范  否则以后难以为继  一个规范的不见得能成功 但你要不规范就肯定不会成功的
再者是不是公开 接受广大坛友的监督
作者: 1001次回眸    时间: 2009-5-15 17:00
版主会议室肯定是不可能面对全部会员公开的
这在随便哪个论坛都是一样的
作者: 孤独光芒    时间: 2009-5-15 17:01
那次的处理让你心里不好过我知道,作为朋友,我先给你道歉,没有顾及你的感受。
作为管理员,我不认为我做的多好,但那次的事情,闹得比较严重,不处理这个论坛就更乱了,请你理解。
当时,事情最严重的地方,是借版主ID乱操作,恶劣的地方在出发点,因为愤怒
既然出了这个事情,就得解决。谁知事情还没解决,又来个出借版主ID的事,这不是在风口浪尖火上浇油么
如果不处理,我实在不知道怎么跟大家解释
当时我也讲过,版主出借ID的事情,大家心知肚明,我也一般没有处理过。
那次不同,那在闹事,我相信你也知道,我不会无缘无故针对你,请你原谅
===
因为被投诉者是我,这只是我的一段解释,不代表本论坛立场
还是请其他管理员,或者超版给你们的投诉答复吧
作者: 这是件不幸的事    时间: 2009-5-15 17:15
是啊   荣誉版主不能进会议室  不能看回收站的帖子
1001次回眸 发表于 2009-5-15 16:33



如今连回收站都不精彩了。。。
作者: 1001次回眸    时间: 2009-5-15 17:25
18# 这是件不幸的事


没办法
某核心控制得太严
现在连放个屁都得小点声
作者: 恐龙哥哥    时间: 2009-5-15 18:09
额...
首先,我还是申明一下,借出的是我的ID,因为我认为有必要让荣誉版主,也就是退役版主参与到对论坛的建设建议中来,虽然我们不再管理,但是依然关心论坛建设
其次,我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我只认为不得将拥有管理权限的ID随意转借他人使用,而忽略了我的权限还是和其他人有区别的,我道歉
再次,我知道糖糖此次是对事不对人
接着,如果论坛要对我有所处罚的话,除了取消进会议室的权限外,其他的我接受
最后,我说完了
作者: °紛亂︴    时间: 2009-5-15 18:41
17# 孤独光芒


既然出了这个事情,就得解决。谁知事情还没解决,又来个出借版主ID的事,这不是在风口浪尖火上浇油么
如果不处理,我实在不知道怎么跟大家解释
==========================
反对,当年以桃和大嘴为首的只是要求论坛对我的扣分这一举动做出解释和处罚,有人就我借糖糖的ID的事让你做出解释的??我只是发个道歉贴,发之前还和你说过在会议室里发,你当时都没什么异议,鬼TM知道你还有后来的那一出。
把我的行为一分为二来说,前面是乱扣分,这些都没有问题。但我的后面行动完全和这次的行动一样的。只是借个ID发个帖子。而针对糖糖的处罚,完全是建立在我的第2个行动的基础上。所以糖糖一直都有意见,这点上,我也有很大的责任。

因为被投诉者是我,这只是我的一段解释,不代表本论坛立场
还是请其他管理员,或者超版给你们的投诉答复吧
====================
还能有啥解释,又没人动你。
不过听起来怪怪的,不知道的人,新来的人(我假设有),还以为论坛的机制像美国的政府机构了,其实就是中国的机制而已。
这些深了的话题我就不多扯了。

现在的情形像什么?现在的情形就是感觉要衰落的朝廷,敌人都攻到城门下了,而本朝廷还在讨论着3年前兵部侍郎的一点贪污问题。
现在应该讨论的是论坛的人气问题,其实这个也没有讨论的必要了,因为已经讨论了好几年了。那就着手干吧,你应该想想和别的管理员的区别,以阿香和曲奇,以及恐龙和老K,现在是你。你想想区别。别和我扯什么现在的学生都不爱上论坛了,都是客观因素,人家浓情的每天几千个帖子稳定得很,每天平均几百会员在线。那都是学生。几年前他的人气还没有湖工高呢。

记得我们论坛以前招版主的时候就说过,要招的不是删删广告,没事在IE上设置一个自动刷新挂时间的不作为的斑竹,现在呢,现在这样的人都能成超版,当然了,大家都知道我指的小格格同学,申明一下,我对他当超版没有任何意见,非常的赞同,只要他不瞎搞。我只是列出这个事实,论坛堕落了。试想一下,他别说在阿香和恐龙时代了,就是在你小新的开始阶段,小格格能批么?而现在,我看到的还是你们三番五次的劝说他去申请。哎,感叹啊,什么东西,只要堕落起来,都很快,兵败如山倒。

说了很多废话,还是和以前一样,很多不中听,但是这都是我保持平常心很诚恳的状态下说的,我始终希望湖工论坛越办越好。
作者: °紛亂︴    时间: 2009-5-15 18:45
当然了,继续说句题外话,恐龙是好人,我哪天想进会议室了,找恐龙借号,他肯定也会借我的。

其实我在猜楼主的主要意思,不是寻找管理员查办恐龙同学,应该是通过寻找管理员做事不一致的地方来表达心中的不满吧。

借个ID么,我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小豪同学找你借个ID回个帖,(假使你只是版主),我想你100%不会拒绝的。
这么想的话,当时确实对糖糖处罚重了点,应该对我加重点,对她没必要那么重的。
作者: 1001次回眸    时间: 2009-5-15 18:52
唉~~~
现在论坛都是这样子了
讨论这种事情都没有以前那种干劲十足的感觉了
更多的只是无奈
作者: tdyyxhp    时间: 2009-5-15 19:11
老大最近怎么样啊,最近都没你的消息了~
作者: 死脸是一种病    时间: 2009-5-15 19:49
玫瑰今天回石家庄
剩下的超版就是小小了.
觉得先纠结好这事,再来讨论一下关于荣誉版主能不能进会议室的问题吧.
作者: lover_zxq    时间: 2009-5-15 20:47
今年过节不上网啊,上网只上MYHuGong啊!

   人性化管理啊,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

   还有很多制度还是要讨论和更换的。

    其实我们也可以很民主的,有什么问题 大家讨论一下再下结论。
作者: °紛亂︴    时间: 2009-5-15 21:40
老大最近怎么样啊,最近都没你的消息了~
tdyyxhp 发表于 2009-5-15 19:11

哈哈~我挺好的~闭关1年了~~

等你在深圳买房了我再去投靠你~哈哈~
作者: 81小太极81    时间: 2009-5-15 22:58
本帖最后由 81小太极81 于 2009-5-15 22:59 编辑

恐龙满多人都很熟悉了,所以楼主的意思我认为不是寻找管理员克办恐龙,应该是通过觉得管理员做事不平衡感到委屈,毕竟一个小丫头嘛。

其实上次出了事情,就因为出了事情所以在风口浪尖上办了糖糖····不管么样说···办···确实该办····先不论办的重不重·蛮多人其实也说了,这个我就不讨论了····但是我觉得出这样的事情人人都该办~~~~不论是谁~~~~比如某些人找我借号···某些人我确实被嘴得不行会借号他···万一出事我一样得接受制裁···对不对····其实看了这事情我只是觉得糖糖这伢蛮冤枉···
所以说什么因为上次事件蛮严重,闹得满大···所以才怎样怎样····确实感觉是对糖糖有点二次伤害的味道····因为这次不严重?没闹大?就默许?不小心一哈又说了一堆,我觉得现在不是想是不是该惩罚恐龙,因为罚他貌似也没什么用,大家也看到了,罚了糖糖一样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而且让糖糖也更加委屈····而是要想想怎么杜绝这样的事情···在这样下去不行···管理层的处罚真的失衡了,民心不稳,难以服众哇~~~
作者: 81小太极81    时间: 2009-5-15 23:01
完了···一不小心我估计得罪人了···言多必失~~~~
作者: huangxy318    时间: 2009-5-15 23:06
公平规范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哪个 而是为了不再出同样的事情 OVER
作者: 小小的我    时间: 2009-5-15 23:12
给我的感觉就是一刀没切干净,于是就发炎了
作者: 81小太极81    时间: 2009-5-15 23:17
我觉得还是要总结出个办法·····以绝后患·····
作者: 桃┙    时间: 2009-5-15 23:36
恐龙的号是我用的
随便怎么处理我都接受
嗯
反正还不是有小马甲
无所谓啊
呵呵
还是会来的
作者: 桃┙    时间: 2009-5-15 23:40
本帖最后由 桃┙ 于 2009-5-15 23:46 编辑

只是恐龙,对不起了。
是我太任性了。
也是我多事。
怎么处罚我都没意见,只是希望对于恐龙童鞋从轻吧。
是我晓得那个事之后闹着找他要的号。
当然一视同仁处理的话我也无异议。
只是再次想说,对不起,对恐龙一个人。

PS:只是想说明一点,是事先知道这个事才要号进去看的。
说实话,不是版主了会议室与我何干?我犯不着天天进去看一次。
作者: 小小的我    时间: 2009-5-15 23:44
我觉得还是要总结出个办法·····以绝后患·····
81小太极81 发表于 2009-5-15 23:17

你净搅稀泥在
作者: 81小太极81    时间: 2009-5-16 00:01
······额·····貌似我说话还真是说不得了······只是有点该不清白了啊我哪句说错了啊?·····


或者有人想尽快把这事给盖了了···小患不除,后患无穷···下次谁冒泡我绝对不出声·······


额····估计又有人觉得我说过了的······


备注:我貌似从来没有指导要处罚哪个啊·····只是就事论事了现在在人感觉里面的几种看法······希望每个人可以理性看问题·······
作者: 桃┙    时间: 2009-5-16 00:13
。。。。。。。。。。。

我说这些话也不是闹脾气。我压根一点情绪也没有,也纯粹的是就事论事在说明。
因为事情发生了,秉公处理,那么就应该有处理的对象.那么既然这个人是我,我站出来,没什么不妥的。
不要以为别个发个帖子都是在闹情绪,说别个不理性。这是为自己的言辞找推脱么?
欲盖弥彰的感觉。有些多余了,有什么话直说。犯不着谁得不得罪,公私分明。
论坛上无论怎么处理,生活中还是朋友,这就是我的想法。
作者: 1001次回眸    时间: 2009-5-16 00:14
囧   我一直以为借恐龙号的是鹅子呢
作者: 孤独光芒    时间: 2009-5-16 00:20
我只说一句
小偷和强盗是不一样的
作者: 色    时间: 2009-5-16 00:21
话说。- -我的号也可以进的- -我不是把号扔给你了么- -
我的号没有职务在身。可以用。哈哈。

话说回来。处罚就处罚吧。虽然那些破事大家心里都清楚。。。我的ID也不下于五个人用过。唉。

我算算。用过我号的人。小刚。小陌。拜年。桃子。电电?不记得电电有没有了。碎碎你有没有用过我的号啊?
作者: 桃┙    时间: 2009-5-16 00:22
本帖最后由 桃┙ 于 2009-5-16 00:23 编辑

。。。。。。。。。。。。。。。。。
我再次强调!!
要不是我晓得碎碎和格格闹起来了我才不得借号进会议室。
真的兴趣不大。

话说 我真庆幸这帖子没发在会议室
哈哈哈哈,不然我又要犯错了。
言论自由真好。
作者: 色    时间: 2009-5-16 00:28
本帖最后由 色 于 2009-5-16 00:30 编辑

呃。你们都不通知我。你们是坏人。诶。趁我戒网的时候搞事。你们有没有想孤立我?有没有?有没有?!

刚才的回复。上面是和桃子说的。下面是和碎碎说的。。。你们将就着看。

糖糖,没想到你觉得这么委屈0_0 对不起。。。
作者: 81小太极81    时间: 2009-5-16 00:33
本帖最后由 81小太极81 于 2009-5-16 00:34 编辑

我敢肯定这事最后就是不了了之······以后肯定还有继续的~~~~~~~~~~~~~~~OVER·····只是觉得这事本来就从开头就不愿意涉及到人的···就事论事的个事情···现在有应该自动回避的人硬是往里头闯·····好啦····变成针对人的事情了······
作者: 日久生情    时间: 2009-5-16 00:34
恐龙满多人都很熟悉了,所以楼主的意思我认为不是寻找管理员克办恐龙,应该是通过觉得管理员做事不平衡感到委屈,毕竟一个小丫头嘛。

其实上次出了事情,就因为出了事情所以在风口浪尖上办了糖糖····不管么样说···办···确实该办····先不论办的重不重·蛮多人其实也说了,这个我就不讨论了····但是我觉得出这样的事情人人都该办~~~~不论是谁~~~~比如某些人找我借号···某些人我确实被嘴得不行会借号他···万一出事我一样得接受制裁···对不对····其实看了这事情我只是觉得糖糖这伢蛮冤枉···
所以说什么因为上次事件蛮严重,闹得满大···所以才怎样怎样····确实感觉是对糖糖有点二次伤害的味道····因为这次不严重?没闹大?就默许?不小心一哈又说了一堆,我觉得现在不是想是不是该惩罚恐龙,因为罚他貌似也没什么用,大家也看到了,罚了糖糖一样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而且让糖糖也更加委屈····而是要想想怎么杜绝这样的事情···在这样下去不行···管理层的处罚真的失衡了,民心不稳,难以服众哇~~~
81小太极81 发表于 2009-5-15 22:58


哈哈,81同学说的很实在,鼓掌~~

以下是拟定的这次事件的处罚:
(回音:什么事件?。。。
专家解答:什么?这么重大的事件你还不知道?论坛管理层的矛盾啊。人猿事件吧。)
一:孤独光芒 管理失策,对待事情不一致,导致管理层多次出现争议事件。责令其三天内引咎辞职。
(回音:不会吧,他丫肯定不干啊,再说,不至于这么严重吧??
专家解答:那好吧,反正决定权在他自己的手中,那就按照上次的处罚随便扣个1000分吧,由于是管理员,加倍(各位可别想到欢乐斗地主了哟),责令立即自己扣除自己积分2000,以儆效尤。)
二:恐龙哥哥 身为元勋,对账号的保管过于草率,鉴于其工作繁忙,无暇顾及论坛,并于事后主动承认错误并提出辞职,只撤销其论坛元勋资格,保留荣誉版主头衔。
(回音:什么,那可不好吧,恐龙再怎么样也是前管理员,再说了,元勋的权限和斑竹的权限有区别的啊。
专家解答:哦,也是哟。但是由于上次的SHE事件就是这样处罚的啊,这次不一致不好吧。这样吧,由于上次处罚过重,管理层决定知错就改,即日起恢复SHE的元勋身份,并和恐龙一起每人扣除积分500.并责令其告诉借号者,会议室没什么好看的,连论坛都没什么好看的,还看什么会议室!)
桃:明知故犯,而且是重犯。罪加一等。撤销其荣誉版主头衔,并提出黄牌警告。
(这次无回音。囧。)
小格格吃粑粑:由于拿自己的号瞎搞,撤销CB身份。
(来源ZHOUHAO007意见区的帖子,也无回音)
参考文献:
一:帖子中有骂人的现象,对相关人员作出扣除积分处罚
14楼:黑夜不再来 -50。其中,有揭露他人隐私的现象,在此严正警告,如有下次,决不姑息!
120楼:三魂寻找七魄 -100。三魂寻找七魄这个ID,无端上来漫骂,言语恶劣,烦请告知或自己承认,是谁的ID?48小时内没有答复,封IP。(如果说论坛真的有人有必要离开的话,我觉得是你。)
二:帖子中及事后有利用版主帐号违规操作的现象。影响及其恶劣,对此事件中相关责任人的处罚: 不吃鸡蛋:封ID,并撤销其“°紛亂︴”ID的荣誉版主头衔,并扣除积分1000。
恋人SHE:身为超版,对账号的保管过于草率,鉴于其工作繁忙,无暇顾及论坛,并于事后主动承认错误并提出辞职,只撤销其论坛元勋资格,保留荣誉版主头衔
彩虹糖:在事发后依然未能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公然出借帐号给“不吃鸡蛋”进入会议室回帖发贴,影响恶劣。撤销其荣誉版主头衔,并扣除积分500。
以上处理办法,如有异议,请跟帖。再次呼吁大家,文明发贴,尊重他人,尊重论坛,共同营造一个融洽的讨论氛围真正让MYHUGONG“HOME”起来!



以上纯属娱乐,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其实没什么,大家保持平常心就好了。

最近不是有个啥局长的嫖了幼女,啥事都没,而机场的员工捡了300万,将被判无期的2则新闻么。看多了,麻木了。
再一句,有没有处罚,管我啥事,没有我也不奇怪,有也无所谓。
作者: 1001次回眸    时间: 2009-5-16 00:35
那你们大家的意思是?
咱们要不就搞个民主大讨论
作者: 孤独光芒    时间: 2009-5-16 00:39
不早了,我得睡了
不想继续纠结这个问题
这个贴我个人觉得是小刚你发的,不是糖糖,她没那么小心眼,半年前的事情还耿耿
她也没那么好兴致,特意去疯子那里,无意仔细观看会议室的帖子
我是这样觉得的,打个比方吧,版主的ID是一把枪。
现在,你有一把枪,你拿着枪偷偷在家把玩,只要不弄出声响,相信是没人会干涉你的,警察不会突然冲到你面前,因为你在玩枪而惩罚你。
而有的人有了枪,拿到大街上,大喊:我有一把枪,然后稀里哗啦一阵猛射,不管有没有伤人,始终是不对的,警察会捉住你,枪也会成为呈堂证供,受到株连
作者: 1001次回眸    时间: 2009-5-16 00:41
44# 日久生情


恐龙这件事情和上次那个事情是不能划等号的
原因大家应该都清楚
作者: 色    时间: 2009-5-16 00:43
同数学。
PS:有可能是糖糖发的。因为小刚不太可能会去找疯子- -
作者: 日久生情    时间: 2009-5-16 00:43
本帖最后由 日久生情 于 2009-5-16 01:51 编辑

不早了,我得睡了
不想继续纠结这个问题
这个贴我个人觉得是小刚你发的,不是糖糖,她没那么小心眼,半年前的事情还耿耿
她也没那么好兴致,特意去疯子那里,无意仔细观看会议室的帖子
我是这样觉得的,打个比方吧,版主的ID是一把枪。
现在,你有一把枪,你拿着枪偷偷在家把玩,只要不弄出声响,相信是没人会干涉你的,警察不会突然冲到你面前,因为你在玩枪而惩罚你。
而有的人有了枪,拿到大街上,大喊:我有一把枪,然后稀里哗啦一阵猛射,不管有没有伤人,始终是不对的,警察会捉住你,枪也会成为呈堂证供,受到株连

=========================================

本来心平气和的看待上次的事和这次的事,我和糖糖说的时候,也是心平气和。

结果没想到你居然这么想。

以下2句话,如有假,我全家都不是人。

1,这个帖子是糖糖发的。

2,她是发完这个帖子才和我说她发了这么一个帖子,然后我还说过她,我说没必要发。

就这2点。

当然了,如果确实是这样,同样的结果对你。


我重申一遍,是你对我有误解,说在我,你爱信不信。

我知道我在你眼里有点小心眼,还不至于半年了还纠结这个事情,再说了,我都没上了,还管你们这些鸟事情。

你们爱怎么闹怎么闹去。

补充,
我不敢自称君子,但是你绝对是小人之心,作为坛主,居然这样的胸怀,可悲。

出了事情,不首先去想自己的问题,却只想着去推卸责任,把问题归结别人身上。下次麻烦把你的这些可耻事情别推到我身上,你还没那资格让我记住你半年。

那个人没有错,毛主席的错都是一大堆,你做错了就做错了呗,偏偏死不承认,让你这样的人带队,湖工论坛永远都没希望。

湖工论坛就是败在你的手里,别不承认,你看看你接手时候的状况和现在的状况。
作者: 桃┙    时间: 2009-5-16 00:46
现在有应该自动回避的人硬是往里头闯·····好啦····变成针对人的事情了······

如果这句话是在说我,那需要回应一下。
之所以没有回避是因为这个事全是我任性闹出来的,所以不想恐龙受到任何牵连。
我也没说要变成针对人的事情。
请你不要妄自加以判断。
作者: 小小的我    时间: 2009-5-16 00:49
不早了,我得睡了

这个贴我个人觉得是小刚你发的,不是糖糖,她没那么小心眼,半年前的事情还耿耿
她也没那么好兴致,特意去疯子那里,无意仔细观看会议室的帖子

孤独光芒 发表于 2009-5-16 00:39

3小时前我碰到糖糖,是她发的……
作者: 孤独光芒    时间: 2009-5-16 00:49
蛮好笑,这个帖子不就你跟跟班81小太极在唱二人转吗
别告诉我他不是找来壮声势的哦,虽然发的帖子逻辑混乱,意义不明
你都半年没上了,不管我们这些鸟事,那么,这个事情,是谁一直在纠缠呢
我相信,糖糖看了我的回复,我的道歉,她是没意见的
那么,这个帖子是不是可以OVER了呢
作者: 日久生情    时间: 2009-5-16 00:52
47# 1001次回眸


我那个东西只是开个玩笑~~

另外,我一直都很平静,从那时到现在,不至于为了这点事记着半年吧。

我非要把你搞得怎么样,我又不怎么上这,对我完全没影响。损人不利己的事,我是不会做的。

小新同学我不知道是用门缝里看人,还是X眼看人低。

反正也是你对我的看法吧。

我无视就好了。
作者: 色    时间: 2009-5-16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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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撤了都撤了。。。反正恐龙丫的也没有怎么管了。。。桃子已经辞职了。
该撤撤,该扣扣。
论坛规定。出了问题就该打补丁了。要不然360会跳出来说我们发现了新版Myhugong的第一个0Day漏洞。
作者: 1001次回眸    时间: 2009-5-16 00:54
你们双方都对对方有误解
但是完全没必要因为对方   就再也不来MYHUGONG
这没必要
作者: 日久生情    时间: 2009-5-16 00:57
蛮好笑,这个帖子不就你跟跟班81小太极在唱二人转吗
别告诉我他不是找来壮声势的哦,虽然发的帖子逻辑混乱,意义不明
你都半年没上了,不管我们这些鸟事,那么,这个事情,是谁一直在纠缠呢
我相信,糖糖看了我的 ...
孤独光芒 发表于 2009-5-16 00:49

明天你可以通过QQ问下他,

你错了你扣1000分。

你要为你说的话负责。

我错了,我扣1万分。

别不知道什么事情在那里瞎猜,别以为你看透了所有人的心思。

我和小太极1年多没讲话了,你说话的时候请拿出证据,别光靠意淫。
作者: 81小太极81    时间: 2009-5-16 00:59
至50楼
没人去挖那个人·····你拱出来不晓得是不是在炫耀还是么斯······

至52楼
额····我今天上来,白天回了N个帖子,貌似不是针对这么多帖子找茬的吧~~~~中午看到了这个帖子···发了个言·····然后跟下来看看······就事论事,也就说了两个事情里面一个交叉点就变成逻辑混乱·····有意思啊······
作者: 小小的我    时间: 2009-5-16 01:03
······额·····貌似我说话还真是说不得了······只是有点该不清白了啊我哪句说错了啊?·····


或者有人想尽快把这事给盖了了···小患不除,后患无穷···下次谁冒泡我绝对不出声·······

额····估计又有人觉得我说过了的······
81小太极81 发表于 2009-5-16 00:01

开个玩笑的嘛,大半夜的,搞这么认真搞的我都睡不着了
作者: 81小太极81    时间: 2009-5-16 01:04
对了····反正我也半年没上了,理由你也找到了····我来这是“管鸟事的”怎么办随意啊·····我绝对不会因为办我我可开小号惹事的啊·····嗯····补充哈····我不是纠缠·····我是纠结这里啊不是什么都可以说的,盖着捂着藏着掖着才是对的。。。。。
作者: 1001次回眸    时间: 2009-5-16 01:04
这会人都来了
谁还说MYHUGONG没人气?
只是没碰到说话的贴子吧
都1点多了人还不是都在?
作者: 小小的我    时间: 2009-5-16 01:05
我再回个看看我签名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了……
作者: 色    时间: 2009-5-16 01:06
大家火气都不小。。。可能是水星逆行的关系吧。没关系。就逆不到一个月。逆完后你们就没那么烦躁了。找点别的减减压吧,或者和我一块去裸奔。

水星逆行 - 水星在双子座上的逆行(2009年5月7日-31日):在国际时间 2009年5月7日05:01,水星这个宇宙的捣蛋鬼在双子座1°44'度开始它的逆行,将所有的沟通,旅行,约会,信件已经万维网搅得一塌糊涂! 逆行期在真正的逆行点前几天就已经开始(因为水星开始减速,大约在5月5日开始)并且持续3个星期直到5月31日这个带翅膀的信使进入他的顺行站。 在那时候他才停止逆行以顺行的态度进入宇宙。
  要等到6月14日,当他再次通过当初逆行点的时候才能将所有这些混乱理清,之后就紧跟着木星在水瓶座上的逆行。
作者: 小小的我    时间: 2009-5-16 01:10
大家火气都不小。。。可能是水星逆行的关系吧。没关系。就逆不到一个月。逆完后你们就没那么烦躁了。找点别的减减压吧,或者和我一块去裸奔。

水星逆行 - 水星在双子座上的逆行(2009年5月7日-31日):在国际时间 ...
色 发表于 2009-5-16 01:06
= =晚安。。。我在戒网。
色 发表于 2009-5-16 00:02



这个时候你不应该下了么?
作者: 日久生情    时间: 2009-5-16 01:10
有些事情,不是当事人,无法去理解当事人的心情。

大嘴和糖糖熟点,大嘴应该能看出糖糖对于这个事件的心情,

不是你小新一两句事后自认为可以调节的话就完了。

还赖到我的头上,可笑。

你该不会以为我这半年一直每天都以游客浏览论坛6小时以上吧?

哈哈~
作者: 桃┙    时间: 2009-5-16 01:11
好吧,这年头连错误都不能主动承认。
我说最后一次。
今天说这么多废话是就是因为觉得把恐龙害了。
想主动站出来承认错误,从轻处理恐龙的号。真想说一句我很傻很天真……哈哈。貌似也是这样的,还被人说炫耀。。。这有什么好炫耀的??
炫耀我和恐龙关系好还是怎么?这有什么好炫耀的。
你发帖子别太主观了,晓得你跟糖糖关系蛮好。。你没觉得你整个一角色就是火里浇油么。。
糖糖,小刚怎么说都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倒是你,明明参与其中还要扮无辜。
嗯,我是针对你了。。这一刻我也在针对人了。
我打住。大半夜的…都洗洗睡了吧。
作者: 日久生情    时间: 2009-5-16 01:12
你们双方都对对方有误解
但是完全没必要因为对方   就再也不来MYHUGONG
这没必要
1001次回眸 发表于 2009-5-16 00:54

这话说的,我可没说因为他就不来论坛哟,这不是来了么~

提到我了,上来看看老朋友~前些天还和斑马小小喝酒了的~朋友永在~哈哈~
作者: 色    时间: 2009-5-16 01:16
这个时候你不应该下了么?
小小的我 发表于 2009-5-16 01:10


看到你们都在我激动了。。。
作者: 81小太极81    时间: 2009-5-16 01:17
我才看到·····居然我被52楼的变成跟班的了····这哈我倒是看出来了····整个论坛就2个人出个声·····一出声还真被爆头了······这管理当的····到位啊······说咱二人转·····我也懒得反驳了·····再好的转还不是要有“大”导演来导啊······
作者: 1001次回眸    时间: 2009-5-16 01:18
一大群人整日里就扮死尸
人都出来了我才觉得MYHUGONG还有点意思
作者: 色    时间: 2009-5-16 01:19
小太极好像事都没有弄清- -不过也没事。没弄清反而好客观评价。
不过你语气不大好- -你不是当事人。不知道你为何火大。
作者: 寂寞让时间变色    时间: 2009-5-16 01:19
事真多
作者: 81小太极81    时间: 2009-5-16 01:20
小小的我····我一开始其实也没想到会引起这么多啊·····就觉得蛮简单的个事情·····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只是觉得大家缺乏沟通·····毕竟就是熟人间有些熟事进下会议室·····只是觉得有时候在处理上有些欠妥······不晓得么样激怒了高层·····唉···真的惭愧·····我的不该啊·····至此仅对你一人表示歉意·····带来麻烦了啊·····
作者: 1001次回眸    时间: 2009-5-16 01:21
原来大家都是喜欢夜间活动
作者: 81小太极81    时间: 2009-5-16 01:27
本帖最后由 81小太极81 于 2009-5-16 01:36 编辑
小太极好像事都没有弄清- -不过也没事。没弄清反而好客观评价。
不过你语气不大好- -你不是当事人。不知道你为何火大。
色 发表于 2009-5-16 01:19




我真没火····真的····暂时还蛮平静的····呵呵·····
不过确实蛮多事情我不清楚······所以我开始就不愿意针对人,发帖都故意把涉及到人的都排除出去了·····结果到后来。。。。呵呵·····不好说了······我变成跟班了·····蛮好笑晓得不·······
作者: 这是件不幸的事    时间: 2009-5-16 01:29
大家加油!
作者: 1001次回眸    时间: 2009-5-16 01:30
大家加油!
这是件不幸的事 发表于 2009-5-16 01:29



大家好像都没油了
作者: 小小的我    时间: 2009-5-16 01:31
看到你们都在我激动了。。。
色 发表于 2009-5-16 01:16

我还以为你激动不起来了
作者: 色    时间: 2009-5-16 01:32
秘书来推油。
作者: 81小太极81    时间: 2009-5-16 01:32
好吧,这年头连错误都不能主动承认。
我说最后一次。
今天说这么多废话是就是因为觉得把恐龙害了。
想主动站出来承认错误,从轻处理恐龙的号。真想说一句我很傻很天真……哈哈。貌似也是这样的,还被人说炫耀。。 ...
桃┙ 发表于 2009-5-16 01:11




你一句把恐龙害了不就是直接指出了把他拖进来??????我从一开始就是想淡化里面的人·····你就非要把人扯进来·····我指的你不该进来意思就是少点到人···点到人了都不好说话···因为人与人的关系是蛮复杂的···主要是想大家在这里谈谈事情·······
我说的开始针对人了还是指事···不是指的你·····你针对不针对我无所谓·····
作者: 色    时间: 2009-5-16 01:34
你一句把恐龙害了不就是直接指出了把他拖进来??????我从一开始就是想淡化里面的人·····你就非要把人扯进来·····我指的你不该进来意思就是少点到人···点到人了都不好说话···因为人与人 ...
81小太极81 发表于 2009-5-16 01:32

好像没有发现你是想淡化。她是当事人。情绪激动可以理解。你就不要跟着激动了。
作者: 81小太极81    时间: 2009-5-16 01:41
好像没有发现你是想淡化。她是当事人。情绪激动可以理解。你就不要跟着激动了。
色 发表于 2009-5-16 01:34




麻烦看下前几页的贴·····看我说的是事情还是人·····甚至有没有去说恐龙或者桃·····我就连要不要处罚人我都没提过······我最多就是做过一次假设性的对比····可能我是说的蛮中肯·····有人不愿意听我晓得的····但是麻烦不要冤枉我·····
作者: 色    时间: 2009-5-16 01:43
好吧。角度不同。。我闪- -水继续逆。
作者: 桃┙    时间: 2009-5-16 01:55
我是看完每一帖才回帖的。。。
第一页就不只一个人提到恐龙吧。。
所以说其他人说恐龙都不是指恐龙哥哥
唯独就我说的算了?
哦了。
作者: 死脸是一种病    时间: 2009-5-16 02:40
说哇哈哈.
大家希望这件事的结果是什么,不了了之肯定大家都不愿意,那么就直接说该怎么办吧.

大概有三种情况,
1.撤销对糖糖的处罚,恢复糖糖的荣誉版主的身份.(不要说不稀罕,也不要有人来说现在恢复有P用之类的话.)
2.因为之前有规定,禁止借出版主id(也包括元勋id吧.),所以要处罚,轻一点扣分,重一点扣分加撤销勋章加辞退职位之类的.
3.以上两者综合.
那么大家希望是哪一点呢?

假设是按照2这种情况发展,重一点,借ID的当事人,桃子和恐龙都要受到处罚,撤销荣誉版主和元勋.
其次,色站出来说有一些人动小刚。小陌。拜年。桃子。撇开桃子和小刚,那么色和小陌和拜年也要受到处罚,照样是撤销撤销再撤销.
再次,5月在心情故事里发了个帖子,是因为在看到会议室里的事件后说的,而借她ID的就是我,所以我们也要受到处罚.辞退以及撤销荣誉版主.
于是,这样真的就是大家希望的么?当然如果要处罚我,我没有意见.如果没有被辞退,我照样还是会把ID借给5月.虽然在位版主不多,但是我相信就算这次闹完后,照样还是会有人借出ID,如果排除吃饱没事干的理由,那么就是关注和关心论坛.所以只说了,都是因为荣誉版主没有进会议室的权限的原因.这个问题再谈...

假设按照1这种情况发展,如果没有人提反对意见,或者说还是不合理,那么这个也算最好的结局吧.如果觉得还是不合理,那么可以参考3.恢复糖糖的荣誉版主,然后扣以上借出ID着若干分.
不要再纠结有的没的了,只说该怎么办吧.不要一句怎么办是你们的事,有想法就要提出来.
作者: 死脸是一种病    时间: 2009-5-16 02:56
还有,如果是处罚,任何处罚我都能接受.当然,仅限在论坛里面.
比如,你要出来扇我几耳光,我是不能接受的.
只是希望大家一件事归一件事.过了这件事,就又是一回事了.
如果有人觉得我又高高在上或者太自我了,欢迎喷我,但是不要话都说不清白,头脑也不清白的来喷,更不要自我感觉良好以为自己没有一点错误结果因为多行不义自毙了于是郁郁寡欢的认为是大家都很无耻的针对他从而连嗖都没有嗖一声的消失了大概还要在背地里说大家的坏话.当然,这段话请对号入座,因为只有某一个人坐得下.
作者: 恐龙哥哥    时间: 2009-5-16 07:53
哎哟喂,一晚上多出这些个帖子
不好意思啊我这人说话喜欢整出个一二三四来,接下来我还是这样说吧
1,不希望这个帖子最后成为针对小新的帖子
2,小新自己也应该斟酌下以前那件事的处罚力度,虽然说那个时候的感觉是乱世需用重典,但是我也觉得对TT的处罚稍微重了点,只是我觉得作为一个已经下台的管理员,我不太好说,免得让人觉得有干涉他人的感觉,而且我一直觉得,既然已经离职了,那么就是普通会员了,只是会比其他会员多些对论坛的羁绊
3,关于ID出借,我还是只觉得,版主ID出借确实需要斟酌,然后上面几个回帖给我的感觉是,我还有管理权限?所以ID不能借出?话说我没任何管理权限,只是比荣誉版主多个进会议室的资格,澄清一下哈,遇见违规帖子我一样要点报告才行滴
4,不晓得要说什么了,只是感觉这帖子讨论到后来有点无聊了,来个人做下收尾工作吧
作者: 彩虹糖    时间: 2009-5-16 08:59
在这里我声明这个帖子是我本人发的!可能我和疯子他们小夫妻的友情你可能不了解!我经常去找他小坐!送打折券给他!我去他那里看个帖不奇怪吧!本身论坛这个事我是不知道的!我也不是发帖让你处理谁!发帖子我还是沉默了很久才发!怕伤害到恐龙哥哥!你们说我小心眼也好,我就是记这个事这么久!
也请不要误会小刚!真不是他发的!这个你可以查ip是我公司的!
作者: 彩虹糖    时间: 2009-5-16 09:22
早晨起来用手机上论坛看了大家的回复!小刚,小太极在这里我向你们两位道歉!因为我发的帖牵连到你们!
作者: tdyyxhp    时间: 2009-5-16 09:54
论坛的轮回又来了,沉默一段时间就是以火药贴爆发~
作者: 1001次回眸    时间: 2009-5-16 10:15
有火药贴我才感觉论坛还活着在
作者: 湖工一条狼    时间: 2009-5-16 11:15
秘书来推油。
色 发表于 2009-5-16 01:32

昨天一个同事请客

技师的手法太他 娘的差了
作者: 彩虹糖    时间: 2009-5-16 13:55
好吧.到此结束吧.
多说无意.反正我要表达的观点已经表达了.
从今天起退出论坛.谢谢各位.....
作者: 03JIWU~FENGZI    时间: 2009-5-16 14:56
我可以证明那天晚上糖糖在我这里!!!

  特此
证明!
作者: 死脸是一种病    时间: 2009-5-16 15:12
好吧.到此结束吧.
多说无意.反正我要表达的观点已经表达了.
从今天起退出论坛.谢谢各位.....
彩虹糖 发表于 2009-5-16 13:55


不要这样呀
这就是最后结果么?
作者: 恐龙哥哥    时间: 2009-5-16 16:30
糖糖,我觉得谁都有不服气的时候
有时候,生生气有好处,但不要一直生下去
作者: tdyyxhp    时间: 2009-5-16 19:23
有火药贴我才感觉论坛还活着在
1001次回眸 发表于 2009-5-16 10:15

可惜是火一次伤一次啊~
作者: 地狱玫瑰    时间: 2009-5-19 00:24
上次论坛的事情我不知道,没看见东西发现就处理完了。我不说什么。
这次发生了很多事情我又不知道,我有事情我忙我乱,但是就不能有个人和我说一句?当我已经辞职被批准了?当我已经死了?当我管理员当了两年多吃干饭的?
这个事要不当事人直接自己出来说个明白再依次写个心得体会出来。要不所有发言的都给我Q单独说明白。
我就给两条路,剩下的要做什么也别怪我了。
我时间很少,少到是个人就知道我离死不远了。明天这个时候我还没把事情全搞清楚的话,就按我的想法来。等我处理了就别再一个个JJWW说别的。
谢谢合作!!
作者: 死脸是一种病    时间: 2009-5-19 14:03

玫瑰发飙了.
要用70码撞人了...
作者: 小小的我    时间: 2009-5-19 22:34

玫瑰发飙了.
要用70码撞人了...
死脸是一种病 发表于 2009-5-19 14:03

会灰掉几个呢?
作者: 歪歪站长    时间: 2009-5-20 18:52
欺实马很厉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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