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大校园社区

标题: 对〖交友&同乡〗版区的一些建议 [打印本页]

作者: 紫清风    时间: 2008-2-6 11:48
标题: 对〖交友&同乡〗版区的一些建议
本版为湖工论坛之交友版,主要以征友、征婚、活动及交友相关的感悟帖子为主,所以请尽量发表相关文章。 结合一些一些其他学校论坛的交友的论坛,本人就本版区提出一点建议。 平时看类似帖子比较多,但是多少存在一点不足,根据大家的提议,会继续更新以下建议。 现对此类帖子提出一点意见和建议: 1.发帖子要有诚意。对于征友、征婚帖子,要写明自己的一些基本情况以及对对方的要求,并主动留下联系方式,例如QQ号码、E-MAIL,如果有可能,最好是附上个人照片,对于附上真实照片的帖子,版主会适当给于鼓励。我想,任何人看到无基本情况介绍而只留QQ或者E-MAIL的征友、征婚帖子都只会当作你的帖子是在灌水而已。(本人不主张留下个人联系电话) 2.不要认为在网络上交不到朋友。感觉交友版出现了一阵信任危机,很多人感觉这个版的帖子都是闹眼子帖子,这个也需要大家有一定的分辨能力,版主也会对那些忽悠帖子进行严厉打击。其实,大家都是经过网络磨练的人,对待友情和爱情的态度都比较成熟拉,在网络上能认识很多的好朋友,也许你们认识以后还会有相见恨晚的感觉。例如我吧,在这个坛子上就认识了很多要好的朋友,一起谈心,一起玩,让自己的生活也很是充实。 3.对于征友、征婚帖子,斑竹一般不高显,因为很多朋友的情况,斑竹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或者那些人只是娱乐、灌水而已。所以,如果你是诚意征友或者征婚,想要高显的话,请通过坛子上稍微活跃一点的朋友来介绍,或者向斑竹来确认一下,以求真实性。 4.鼓励各位网友组织各类有益活动。对于网友组织的活动,版主确认之后给于高亮操作。如果活动成功,对于组织者及参与者都给予奖励;如果活动因某些原因无法进行,请组织者给于版主一个合理的解释(这项只针对那些加亮过的活动帖子)。本版不鼓励也不反对本版出现的商业活动的帖子,请各位网友仔细鉴别。 如果还有别的,请大家提意见补充,如果对本版有意见或是建议,可在本帖中提出,或以论坛短消息版主。 紫清风在这里谢谢大家拉~! 在此祝大家新的一年一切顺利! [ 本帖最后由 紫清风 于 2008-2-6 11:54 编辑 ]
作者: Orz    时间: 2008-2-6 13:03
我交友。有没有湖工的珠海的朋友
作者: Eminem    时间: 2008-2-6 13:16
支持LZ把交友版块管好哦~~
作者: 紫清风    时间: 2008-2-6 14:14
感谢LS两位支持
作者: hengheng_    时间: 2008-2-6 14:21
如果支持可以拿红包的话...
作者: 绝世名伶    时间: 2008-2-6 14:46
聚会活动就应该由交友版来承担撒
作者: hengheng_    时间: 2008-2-6 14:48
原帖由 绝世名伶 于 2008-2-6 14:46 发表 聚会活动就应该由交友版来承担撒
交友版可以趁机收钱 :) :) :) [ 本帖最后由 hengheng_ 于 2008-2-6 14:50 编辑 ]
作者: 紫清风    时间: 2008-2-6 14:51
原帖由 hengheng_ 于 2008-2-6 14:48 发表 交友版可以趁机收钱
这个是不是有点过了?。。。。 [ 本帖最后由 紫清风 于 2008-2-6 14:55 编辑 ]
作者: Orz    时间: 2008-2-6 14:57
原帖由 绝世名伶 于 2008-2-6 14:46 发表 聚会活动就应该由交友版来承担撒
果然好主意!!
作者: 紫清风    时间: 2008-2-6 14:58
我。。。。 LS加班去
作者: hengheng_    时间: 2008-2-6 15:00
原帖由 紫清风 于 2008-2-6 14:51 发表 这个是不是有点过了?。。。。
过吗? 交友交友 聚会当然算交友啊 聚会当然要收钱啊 [ 本帖最后由 紫清风 于 2008-2-6 15:02 编辑 ]
作者: 紫清风    时间: 2008-2-6 15:02
原帖由 hengheng_ 于 2008-2-6 15:00 发表 过吗? 交友交友 聚会当然算交友啊 聚会当然要收钱啊
这个。。。。那个要聚会那个收钱
作者: hengheng_    时间: 2008-2-6 15:05
一面说聚会应该算交友 当然是交友的斑竹发起
作者: 紫清风    时间: 2008-2-6 15:09
原帖由 hengheng_ 于 2008-2-6 15:05 发表 一面说聚会应该算交友 当然是交友的斑竹发起
是别人聚会 我凑什么热闹啊。。。
作者: ←秋意浓    时间: 2008-2-6 15:14
如果有红包可以拿的话那我就支持!
作者: 紫清风    时间: 2008-2-6 15:15
LS我让你来支持我 你却。。。。。
作者: 小陌    时间: 2008-2-6 15:55
标题: 回复 16# 的帖子
那我只好支持了
作者: 死脸是一种病    时间: 2008-2-6 19:51
叫想交友的把资料发你... 然后编号, 根据需求,一一分发...
作者: 紫清风    时间: 2008-2-6 20:06
原帖由 死脸是一种病 于 2008-2-6 19:51 发表 叫想交友的把资料发你... 然后编号, 根据需求,一一分发...
很快捷。。。不错
作者: 死脸是一种病    时间: 2008-2-6 20:14
搞成婚介那种,就可以了。。。
作者: 恋人S.H.E    时间: 2008-2-6 23:31
原帖由 死脸是一种病 于 2008-2-6 20:14 发表 搞成婚介那种,就可以了。。。
那就开个分版,婚姻介绍所~ 支持下NaNa,以后好好干,相信你会比我做的更好哒·加油~
作者: 给猪拜年    时间: 2008-2-7 10:45
支持LZ 记得有美女先介绍给我
作者: ご了承下さい    时间: 2008-2-7 16:57
原帖由 恋人S.H.E 于 2008-2-6 23:31 发表 那就开个分版,婚姻介绍所~ 支持下NaNa,以后好好干,相信你会比我做的更好哒·加油~
我喜欢,支持
作者: 死脸是一种病    时间: 2008-2-8 15:27
支持婚介 LZ就是媒婆。。
作者: 紫清风    时间: 2008-2-8 15:31
我是男人 男人不做媒婆。。。
作者: ご了承下さい    时间: 2008-2-8 21:50
楼上的,不做媒婆,还有一种叫介绍人的嘛!
作者: 紫清风    时间: 2008-2-8 21:55
不做介绍人 现在流行自由恋爱~~ 大家自己主动~~~
作者: zhangqingshan    时间: 2009-1-2 13:51
有没麻城的老乡了
作者: angel白马    时间: 2009-4-18 23:44
不知道能不能在这里征集女朋友!本人相貌还算端正!经济实力丰厚!人称王子!




欢迎光临 湖工大校园社区 (https://www.myhugong.com/bbs/)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