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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同济害死大三女生,百般抵赖,动手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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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4 12:13 | ֻ | |Ķģʽ
由于院方在铁的事实面前拒不认错,一拖再拖,11月12日还与学生、家属发生了肢体冲突,以强凌弱的局面再现。事件就这样沉寂下去吗?冤死的灵魂真的无处昭雪吗?任由院方再制造第二起、第三起类似事件吗?
                  不!!学生的力量是强大的!我们莘莘学子不是好欺负的!!请各地、各校的有正义感的学子11月15日上午8点武汉同济住院部门口向院方声讨!!要求他们负起责任,认真追查,给事实一个真相,给死者一个慰藉!
                                                   请同学们广为转发!!按时前往!!!!

附件:

武汉同济医院在医治病人方面玩忽职守,草菅人命,小病住院,十天丧命,经多方交涉,仍百般抵赖,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卢蓉系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大三学生,于2010年10月24日到25日因复视从学院来到同济医院,神经内科医生在CT结果出来后未发现任何异常开了4天的针和药,让4天后复查,遵医嘱打针吃药的第一天就感到浑身无力,第二天生活无法自理,便送回同济医院入院治疗,以重症肌无力住院,期间各项检查全部正常,精神状态良好,头脑一直清醒,可突然于2010年11月6日晚离世,第二天就是她22岁生日。

我们在住院期间及后期沟通中,发现了院方很多管理问题及职业操守问题,举例如下:

1、住院时,家属找医生反映病情,医生借口了解病情把24日门诊病历骗去,家属多次催要,医生借故拖延至今不还。11月9日院方《答复意见》中只字不提。

2、11月4日下午6点因病情一直稳定从ICU转入普通病房,不久患者燥热,至5日凌晨2:30分出现抽搐,护士不知如何处理,喊正在睡觉的值班医生,值班医生穿好衣服来查看也处置不了,于是又去请正睡觉的值班教授,前后竟花了十余分钟!11月5日上午病人病情稳定,下午做血液置换,约五时许又出现抽搐,护士打电话到ICU病房,后家属也赶去请人,两次敲门又等候十多分钟才出发!两次抽搐的原因没有分析,更无应急措施,对我们一直称不清楚!后经我们多方请教是由于严重缺氧!这在6日晚患者死亡后与该院徐沙贝医生沟通时明确了此点。我们不禁要问:作为专业人士,从部分所谓教授到医生到护士,这样的问题竟处置不了?联想到患者燥热是由于当时氧气管长达三米都是短管串联,气量极小,以致病人转出时护士竟说不用关。可见自患者转到普通病房时一直处于严重缺氧状态!我们认为医生护士对患者缺氧状态漠然视之,不加预防,导致一而再、再而三的长时间处于危险境地,累积造成两次抽搐,对患者造成的伤害是致命的!11月9日《答复意见》也只字未提!

3、11月2日上午在注射新斯的明时因剂量过大,医生要求从原023.0降低一半至011.5,护士误把药速调至115.0竟快了十倍!后被同房病友发现,护士才调回至011.5。

4、死亡时间竟不明确。至11月6日下午患者神志清楚,监测数据正常,医生多次表示情况稳定,《死亡证明》和《答复意见》及当时医生对家属所述死亡时间均不一致。

在与院方的多次沟通中,该院明显存在敷衍了事,不负责任,毫无诚心:

疑问一:10日上午对证时,该院卜、唐两教授对科室里存在的疑问答复下午5点前调查完毕,等到17:15时潘主任在医务处陈主任的亲赴现场邀请下才来。来后首先下了结论:经调查研究没有发现任何违规,全部按规程执行,没有过错,并将结论上报院办。可我们要求将上午的疑问简述具体结果,潘主任竟不清楚,说回去再调查!请问死者已逝第五天了,上午又承诺了,还没调查完?既然要调查,怎么结果已经出来了?对危重病人的处置与普通病人一样,没有应急处理方案,护士医生都不会;二次血液置换时科里派了医生随同(唐教授语),可他擅离职守,出现状况还迟迟不来!等等等等还有不少事例,我们绝对有充足的理由相信该院管理混乱!这样下去,还会不断有人冤死!我们已多次阐明该观点,请问:你们院方没有责任吗?

疑问二:10月24日的初诊病历为何不还?你们有权这样做吗?院方一直不予正面回答,后来据说声称没有拿过!请问相关医生:数次向你讨要,你一会说忙,一会说在别人手里,一会说明天上午给,包括你的同事都看见了,你能昧着良心说没拿过?

疑问三:10日上午在对证时,两位当事教授说,经调查24日开的一种药是营养神经的药,不会导致或加重肌无力的症状。当我们问到总共是4种药(其实是6种),这些药在一起会是什么结果时,两位参与调查的教授竟然还不知道另外几种药是什么东西!①两位教授是当事者,你们自查可以,以院方的名义查不对吧?②两位教授在接诊时就应该将以前的事情了解清楚再行治疗,可是人都死了五天,你们还不知道患者为什么没有力气?你们是这样治病啊?③两位教授也说过,有肌无力表象并不一定真是肌无力,你还举了例子,可是你们就是根据患者表象来治疗的呀?因为你们没有把前面的事情搞清楚!在这么多的疑问没有搞清楚之前,你们就轻率地下结论、给答复、推责任!你们就是这样对待异常死亡问题啊?!请问:你们院方没有责任吗?

疑问四:在与两教授对证时时,卜教授说,由于11月3日看患者精神没有2日好才建议转到ICU,可是2日院方明显将剂量搞错,这有因果关系吗?卜教授回答不上来。请问:你们院方没有责任吗?

疑问五:死亡时间几次叙述不一致,联系到以前的表现,不得不怀疑死亡时医护人员未及时发现并救治!

家属及同学强烈要求查清事实真相,还死者公道,还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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